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11部门《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 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4544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582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11部门《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 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04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省运管局:
现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11部门《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质检质联〔2017〕111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,贯彻落实工作要求,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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